这次去法国,或许他该……搞一票大的?>
等路克回来,再开始准备洛杉矶义警的行动,经验积分就会如流水般,很快积累起来。>
心中打完了这些小算盘,路克抬起头,看见赛琳娜还在那里揉肚子,顿时无语:“你是佩琪嘛?还不快点去收拾厨房。”>
赛琳娜恋恋不舍地从沙发起来,结束了偷懒之旅。>
路克这时掏出手机,给艾尔莎打了过去:“艾尔莎,希拉的那个案子,我要和你沟通一下。”>
这一个电话,就说了差不多二十分钟,路克才放下手机,叹息一声:“只能两手准备了,希望怎么都能捞到一头吧。”>
第二天早上七点钟,艾尔莎就开着车来路克家,把已经等候在门口的他接上了车。>
之后,他们从南边的平民区里抓出了流浪汉一般的鲍比-麦克斯。>
一番沟通后,带他去旅店收拾了下个人卫生,。>
三人一路赶往希拉的别墅,让鲍比亲手交还了钻石项链,诚恳道歉后才一起离开。>
最后路克把鲍比扔去了自己租下还没退的那间小公寓,让他先住下,一切等自己出差回来再说,才开车赶往机场。>
(注:鲍比-麦克斯这角色,既重要也不重要,但这段剧情有点拖,所以我把5000字的剧情略写成上面一百字。原版的5000字内容发到作品相关,名为——外篇:公关部经理鲍比-麦克斯入伙记。有兴趣的书友自己去看,就别说我水字数了。本段不计入正文字数)>
等到路克和艾尔莎登上飞机时,距离起飞只有二十分钟了,算是刚好赶到。>
坐在经济舱中,路克眼珠子一转,起身就在机舱中来回走了一趟。>
艾尔莎立刻就明白他在想什么,不禁问道:“这次没问题吧?”>
路克点头:“相信我,这次不会那么倒霉的。”>
艾尔莎立刻放心了,路克的直觉有多夸张,她早就习惯了。>
闻言,她打了个哈欠,但努力撑着让自己别睡觉,拿出手机飞快地给希拉发短信。>
路克自己掏出了个平板似的东西,点开一本书,选择了水墨质地的模式,悠闲地看了起来。>
巴黎和洛杉矶时差九小时,航班要飞十一到十二小时,他们傍晚的飞机过去是下午。>
路克的体质在力量属性的改善下,早就远超常人,否则光是工作压力就能把人折腾得崩溃。>
没有足够强健的身体,当什么警察。>
重案组的那些老警探哪个没点慢性病的,加上出差、熬夜、饮食不规律,四十岁后基本都要转行政工作。>
况且,一旦有了初级自愈,他就能让左手彻底恢复。>
那时,他还怕什么抓捕罪犯造成身体损伤?反正能恢复。>
他还怕什么精神过高,身体无法负担?反正也能恢复。>
这个能力,是他刷经验积分的决定性底牌。>
没这东西,他就有资格天天熬夜爆肝,有底牌和犯罪份子火并。>
别的超级英雄那么轻松,那是人家一下就得到的,无论有钱还是超能力。>
路克却不行。>
系统的规则,注定了需要很多时间去忙活,身体是他刷经验积分的最大本钱。>
两人才坐下片刻,路克的临时邻居也上飞机了,他放下手中的平板,微笑着和两位临时邻居打了个招呼,起身让开,方便她们坐进位置。>
艾尔莎在通道隔壁的那个座位上,路克的新邻居却是两个美少女,三人的座位在一块。>
两个美少女中,有一个要外向得多,和同伴嘀咕了片刻后,忍不住和同伴换了座位,过来靠着路克,找他聊起天来。>
面对妹纸的主动搭讪,路克也没什么好忸怩的,>
虽然来搭讪的这个妹纸比另一个妹纸水准差了一截,但也还算水准之上,性格也活泼大方,还算好相处。>
两人小声闲聊,最后还是把那个更漂亮的妹纸牵扯了进来,最后三人相互之间都有交流,只不过那个最漂亮的妹纸依然话比较少。>
路克能感觉出来,她不是害羞或者不善言辞,而是下意识地保持和陌生人的距离。>
这对于外出的人来说,并不是一件坏事。>
但和他聊天的妹纸就没心眼多了,路克都没故意套话,闲聊间她就把自己的情况说了个七七八八。>
和他搭讪的这位妹纸叫阿曼达,是个高二学生。>
更漂亮的那个女孩叫金,和阿曼达是同班同学兼好闺蜜。>
两人的学校因为改造教学楼,停课半个月,因此她们借机来巴黎玩。>
路克当警探时间不短,这种随意交流中,也能发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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