从诊所出来,两人回公寓。 一个要出差,一个要回孙家住,都得收拾东西,许一宁有自觉性,先帮金主收拾,“出差半个月,要换个大箱子吗?” 顾湛坐在沙发上,膝上放着电脑,抬眼瞄了瞄她,没理。 “不需要换,我就拿原来的小箱子帮你收拾了!” “你在跟谁说话呢? 有主语吗?” 主语? 许一宁一怔,脑子里拐了几个弯才明白他话里的深意,为了能把人安安稳稳送走,她立刻改口道:“顾湛,你是要大箱子还是要小箱子!” “大箱子!” 许一宁转身走进卧室,“读书的时候语文就没及极格过,这会还知道主谓宾,可真神奇!” 她自认为说得很轻,但顾湛那什么耳朵,目光意味深长地看着她的背影消失在视线里,才低下了头继续工作。 许一宁按照半个月的时间给金主准备,一样一样归纳好,又去玄关拿三双皮鞋装进收纳袋,放进大箱子里。 一切妥当,金主还像大爷似的在沙发上窝着,许一宁看看时间,已经过了五点,阿姨还没来做饭,于是又问:“今天阿姨不过来了吗?” 顾湛这一回连眼都没抬,许一宁心里莫名升起股躁意,忍着!“顾湛,今天阿姨不过来吗?” 顾湛把膝上的电脑往茶几上一放,起身,往上卷衬衫袖子,走到她身边,搭着她的肩膀往后一拨:“不过来,我做饭。” 许一宁:“……”……顾湛早年在顾家做了十多年的厨子,厨艺很好,后来为着许一宁,又跟着度娘学了一阵子,也算小有所成。 在美国读书的时候,他顾哥儿要下次厨,那些个馋虫们再远,都能闻着味儿来。 他下厨下得还很大爷,只掌勺,不买,不摘,不洗,就这副德性,林苏苏他们跟供祖宗似的供着。 没法子,天天汉堡可乐的,吃腻了!许一宁是知道他这个德性的,又考虑到他现在的身份今非昔比,跑去帮忙。 刚到厨房门口,移门“叭”的一声合上,她被关在了门外。 进不去,但里面的动静看得清清楚楚。 他挽好袖子,围上围裙,从冰箱把菜一样一样拿出来,然后淘米,洗菜,刀光迅速,动作麻溜。 他最拿手的菜有两样:一样红烧肉,在孙秋惟糖醋排骨的基础上,自己改良创新,以姜葱入味,淀汁儿轻淋,小火慢炖,再加盐,枸杞调味出锅。 一样是油爆大虾,拍虾背,抽虾线,三两下弄得干干净净,热油下锅,疾速翻炒,加一点盐,一点糖,调好的浆料倒下去……从前许一宁闻着香味流口水,哇呜哇呜抗议他做得慢,故意馋她。 顾湛回她一个“滚”字。 她气,“你再敢让我滚的话,小心以后我不要你。” 他忙里偷闲,“凭什么不要我,你看看我,上得厅堂,下得厨房,还爬得上床……”她羞得跑开,这话流氓,污耳朵……许一宁收回视线,走回客卧收拾东西,收拾到一半的时候,她突然改了主意。 回孙家住还得和舅舅解释半天,不如直接住回学校宿舍。 ……顾湛做了三菜一汤。 红烧肉,油焖大虾,蒜蓉菠菜和西红柿鸡蛋汤。 许一宁咬一口瘦肉,脸色微微一变,头垂了下去。 “怎么,不好吃?” 顾湛皱眉,厨房火烧火燎的热气把他的脸熏得发红,板着脸一问,倒有几分生气的样子。 许一宁抬头看他一眼,忙道:“很好吃!” 说完,她头又垂下去,顾湛斗眉厉目,夹起一筷子肉放嘴里,确实很好吃啊!怎么她一副难以下咽的模样。 许一宁的确是难以下咽。 人的味觉是有记忆的,它甚至比脑子的记忆还清晰,这也是为什么成年人最馋的,不是某个米其淋餐厅的某道网红菜,而是童年时最爱吃的那道菜。 肉,还是那么入味,甚至味道更好;但人,却早已不是从前那个人。 手机响,顾湛的。 他手上剥着虾,一手的汁水没法接,用脚踢了踢许一宁。 许一宁放下筷子,拿起桌上的手机,顾湛头也不抬,“密码是我哥的生日。” 许一宁捏着手机的手,就这么颤了颤,几个数字输进去,由一道红烧肉引出的微妙情绪瞬间就淡了。 门锁密码,手机密码都是顾锐的,也难怪他对他哥的死耿耿于怀。 顾湛示意她把手机拿近点。 许一宁凑过去,指尖碰到他的脸颊,顾湛掀眼皮看了她一眼,许一宁忙道:“不是故意的。” 顾湛收回视线,用英文打了个招呼。 听筒里传来一连串的英文,顾湛态度十分冷漠,嗯了几声,示意她挂断电话。 许一宁把手机放回原处,低头,一只剥好的虾子在她的碗里。 顾湛用纸巾擦了擦手,擦完,椅子往许一宁那边挪了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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